大自然保护协会北京代表处对外事务总监徐欣在边会案例分享上发言。尹灵 摄
徐欣在会上分享了内蒙古对土地可持续修复及管理模式的探索。
徐欣介绍,内蒙古在土地退化方面面临着巨大挑战,一方面是过去不合理开发利用对自然的威胁,另外是发展需求与有限资源在数量和时空上的不匹配。另外,过去60年内蒙古是中国气温变化最快的区域之一,内蒙古属于干旱和半干旱区域,气候变化将加剧当地在生态保护方面面临的挑战。
“基于此,首先,我们对于保护项目进行了系统设计,即在气候变化背景下,通过科学规划识别重要问题、区域和目标,通过合理修复恢复自然生态,通过可持续管理来维持或者提升保护的效果,包括对于修复区域的管理,更重要的是支持当地生产方式的转型和升级。”
“在合理修复方面,开展‘乔、灌、草’相结合的综合修复,用油松、山杏、沙棘等多个本地树种进行混交。”
“在可持续管理方面。当地是农牧交错带,我们帮助进行农牧措施的提升,促进乡村的绿色振兴来增绿增收。”
“另外,通过季节性休牧、暖季草畜平衡管理、冷季科学舍饲,推广草地智慧管理,我们还开发了工具帮助牧民更好的评估草地承载力。”
徐欣表示,同时也结合实际需求和保护目标推出了一系列推广措施,包括以工代奖、配比补偿、活树奖等。
“比如‘活树奖’,传统激励种树,采取村民种一棵树奖励多少钱的方式,我们则在当地采取居民自愿认领种植,每年秋天验收,每成活一棵树领取一定补助,如此进行三年。措施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树木当年成活率可达90%,3年保存率达85%。”(完)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