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让生物多样更多彩******
□ 法治时评
□ 李兆娣
近日,广东、浙江、安徽等地集中发布生态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很早就将“共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部分人为了一己私利,目无法纪。有的肆意进行象牙、噬人鲨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交易,有的在湿地自然保护区修建工业园区,有的突破长江生态保护红线非法捕捞……惩治各类违法行为,除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外,开展公益诉讼也是重要途径。通过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跨领域的综合监督制度等优势,能够有效震慑各类有关犯罪,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最大化。
公益诉讼的运用和成效是我国依法开展生物多样性治理的一个缩影。近些年来,我国不断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十四五”规划明确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作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重要工作内容。近10年来,我国颁布和修订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20多部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基本特征之一。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还需要久久为功。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立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以法之名护佑万物生灵,在法治的轨道上让生物多样更多彩,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央广时评】农村防疫 要加强对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的呵护******
近期,随着我国多地新冠病毒感染人数增加,人们购药需求明显增长。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一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接诊人数呈倍增趋势,加之年关将近,返乡人员逐渐增多,农村防疫工作正面临诸多挑战。对此,各地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从协调储备药物、增加基层医务人员等方面强化农村防疫保障。
各地在全力应对农村疫情防治时,需要特别加强对农村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有基础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关注和保护。因为这些群体的免疫力、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普遍较弱,属于易感染人群。一旦感染新冠病毒,购药就医难度也相对较大。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他们更需要相关部门、乡镇村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帮助。
鉴于此,各地要把本地农村的防疫举措谋划得更细致一些。乡镇政府、村委会要详细掌握属地这些特殊人群的情况,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发挥统筹功能,动员各方力量,通过邻里互助的方式,点对点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有基础疾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观察和防护知识普及。同时,要尽快建立该群体的需求清单,积极主动开展代购药物、发放“防疫健康包”等服务,以备不时之需。要通过电话、网络社交平台等途径建立与特殊人群的联系,进一步畅通救助渠道,以便在需要时及时协助其就医就诊。要组织满足条件的老人、儿童尽快接种新冠疫苗,筑牢免疫屏障。在外务工人员更应及时与留守老人、儿童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及时寻求乡亲们的帮助。
关爱和保护特殊人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我们更要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呵护好需要帮助的老人和孩子,尽快补齐农村防疫短板,尽最大力量、最大可能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央广网评论员陈锐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