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第一资源******
作者:薄贵利
人才是富国之本、兴邦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谁拥有一流的创新人才,谁就拥有科技创新的优势和主导权。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也是一部集聚人才、团结人才、造就人才、壮大人才的历史。革命战争年代,着眼革命斗争需要,我们党大力培养选拔对党忠诚、英勇善战、不怕牺牲的干部。新中国成立后,着眼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我们党大力培养选拔懂政治、懂业务、又红又专的干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着眼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党大力培养选拔有知识、懂专业、锐意改革的干部。正是坚持党爱人才、党兴人才、党聚人才,我们党培养造就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始终充满生机活力,团结带领人民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面深入推进人才强国战略,高瞻远瞩谋划人才事业布局,大刀阔斧改革创新,广开进贤之路、广聚天下英才,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人才强国、什么是人才强国、怎样建设人才强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新时代人才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赢得国际竞争的主动,实现我们党确定的奋斗目标,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都要靠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有各项事业发展的广阔舞台,完全能够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完全能够培养出大师。我们要有这样的决心、这样的自信。”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宏大、门类最齐全的人才资源大国,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我国从2012年的第三十四位上升到2022年的第十一位。新时代十年,我国教育、科技、人才事业蓬勃发展,为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才强国建设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历史性工程,需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定走好人才自主培养之路,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重点抓好战略科学家、顶尖人才、“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基础研究人才的培养,培养造就大批哲学家、社会科学家、文学艺术家等各方面人才,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凝聚强大动力、提供强大支撑。同时,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才政策精准化程度,下力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解决好人才评价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问题,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磅礴力量。(薄贵利)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