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去年黑龙江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万余起******
本报10日讯(刘雪晴记者米娜)去年,全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万余起;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7%,现行命案发案数同比下降3.3%;破获30年以上命案积案、抓获30年以上命案逃犯,均排名全国前列;“八类案件”破案率达到99.9%,创历史新高;立电信诈骗案件数同比下降20.3%;全省道路交通“四项指标”同比全部下降……这是记者10日在省公安厅召开的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去年,龙江公安聚焦加快建设“六个龙江”、加力推进“八个振兴”,出台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实施公安机关稳经济增长、促安全发展十五项措施,制发《全省公安机关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和《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十项要求》,不断提升“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质效,全力以赴为龙江振兴发展保驾护航。
去年,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两次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全省30个集体和48名个人获得表彰,先后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等一批先锋典型模范,龙江公安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